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
——市税务局全力以赴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今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形成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市税务局坚决扛牢政治任务,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以赴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地生根。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速览
1.增值税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自2022年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所得税
【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六税两费
【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延缓缴纳
【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款】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税动力确保政策红利落地生根
市税务局把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狠抓责任落实,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高标准,确保政策红利在兰溪落地生根,帮助市场主体尽享政策红利、稳渡发展难关。
“专班化+快速享”,确保不折不扣“减”到位
建立“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的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服务宣传、统计分析、风险控制等10个专项工作组,实行一盘棋统筹、一张表推进、一竿子到底。加强退税减税政策效应预测分析,算好政策落实账、发展效应账、税费红利账。
结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点,持续完善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通过落实政策全知晓、优惠全直达、减免全定格的“三全”要求,围绕退税免申请、抵减免申报、缓缴免填单的“三免”原则,贯彻对象准识别、金额准计算、账单准呈现的“三准”目标,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快享、方便享。
“广宣传+精辅导”,确保全心全意“服”到位
定期开设“钉钉直播”线上政策解读课堂,安排业务骨干线上讲解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操作流程,累计举办纳税人学堂2场,参与培训人数3260户次。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网上办税操作等重点内容,组织编印5000份“兰税晓课堂”操作指南,拍摄4期“兰税晓课堂”系列视频,在各个办税大厅及“税银e站”网点摆放与播放,提升宣传覆盖面。
依托“税务大脑”开展精准画像,主动甄别并一键匹配各项政策适用对象,通过税务征纳沟通平台“一对一”推送个性化“政策礼包”和辅导提醒。累计推送消息26条,阅读达82460户次。线下依托业务骨干、基层税务所等力量组建政策宣传、入企服务、疑难解答等专项团队,面对面讲政策,手把手教操作,一对一解疑惑。
“防风险+强监督”,确保依法依规“管”到位
对外扎紧风险管理关口,依托税收大数据织密政策落实“防护网”,持续落实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及时精准将风险“筛”出来,把隐患“滤”出来,严厉打击想要利用优惠政策偷税漏税骗税的行为,保护税收安全。同时,建立税费种联动管理机制,对同户企业进行培训或疑点核查时,各税费种实行一并培训或关联核查,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对内加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应减未减、应缓未缓、不该缓不该退的缓了退了”等问题风险,加强督促检查。同时,打通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反馈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第一时间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