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30日 

第05版:关注

减租减税优服务 纾困解难促发展

——《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要点解读

  (扫一扫阅读政策意见全文)

  为助力全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出台《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31条意见要点解读如下:

  一、普惠性扶持措施

  1.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科学技术服务业等六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加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自愿选择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本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4.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等7个税费。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5.实施服务业“房土”两税减免政策。对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或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的房产、土地,按比例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本年度内,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加计10%、15%,抵减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取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7.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2年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比例分别为50%、100%。

  8.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房租。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

  9.提高社保返还比例。对不裁员、少裁员的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

  10.实施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

  11.实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12.实施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13.实施工会经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回拨,其他企业工会经费缓减50%。

  14.实施水费、气费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费、气费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停止供水供气,经申请审核后可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15.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5%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单个企业保函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在保函额度内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免交保证金。对于免收汇率避险增信服务担保费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不超过1%担保费补贴。

  16.支持金融机构给予小微企业优惠贷款。对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

  17.实施碳减排支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领域内企业发放优惠利率碳减排贷款。

  18.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商贸企业、文化和旅游业等市场主体予以小额贷款支持。

  19.实施疫情防控专项补助政策。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邮政快递、商场超市企业核酸检测、防疫消杀实际支出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按规模大小确定补助限额。对使用进口物品用于生产且在省工业“物防链”系统上线的企业,给予防疫消杀补助2000元/家。

  二、服务业专项政策

  20.加大服务业企业“下升上”“小升规”支持力度。对首次纳统、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分别给予企业、个体工商户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变更独立法人的再给予5万。

  21.对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业给予困难补助。对品质旅行社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给予A级景区、四星级和三星级饭店、等级民宿一次性困难补助,按规模大小确定补助金额。

  22.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疗休养、研学等业务。

  23.实施住餐业纾困举措。对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给予“阳光厨房”建设一次性补贴500元/家,开展餐饮业促销费活动。

  24.减免征收网络服务收费。对要求暂停营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鼓励运营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电信宽带和专线接入费用。

  25.给予影院补助。影院按座位数给予6个月补助,每个座位每月25元。

  三、工业专项政策

  26.切实发挥企业应急周转金作用。因疫情等原因引发资金困难的企业,免费为其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的调头。

  27.加大工业企业升规支持力度。首次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符合条件后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8.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对列入省产业链“一键通”的企业生产急需物资的运输需求给予优先保障,维持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

  兰溪市制定出台的其他政策与本政策属同等类型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服务保障措施

  29.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力争上半年达到60%。

  30.加强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审批的企业,可申请延期,可申请信用修复。

  31.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实施精准监测机制,强化精准管控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