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私建围墙和楼梯 侵占公共区域被拆除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私自搭建楼梯和围墙,将公共区域占为己有,还好你们及时制止,要不然大家都这样效仿,我们业主权益就被漠视了。”9月5日上午,兰溪市区新湖香格里拉小区的不少居民看到7幢楼顶一处私建楼梯被拆除,纷纷拍手称好。
近日,上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新湖香格里拉小区高层顶楼搭建了楼梯。经查,该小区7幢顶楼业主为占用楼顶公共区域,在两户屋顶公共平台上用水泥浇筑了楼梯,高2.3米、宽1.5米。根据相关规定,该处楼梯属于违法建设,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顶层平台属于业主共有区域,该业主的行为已侵犯全体业主权益,且高空搭建水泥钢筋楼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然而,当9月2日前去复核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不仅没有按规定自行拆除私建楼梯,反而还新建了围墙。面对当事人这种漠视法律、变本加厉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拆除新建围墙。9月5日,因当事人未按期拆除楼梯,执法人员予以依法拆除。
接下来,兰溪行政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特别是小区楼顶违建问题,对新增违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