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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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根据《兰溪市编外用工招录工作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邮政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

  编外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兰溪人才网)。

  (二)不得聘用情形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聘)、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按兰溪市编外用工薪酬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考试报名: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等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所有扫描件完整清晰,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42521309@qq.com。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8:30至9月9日18:00。

  3.资格审核:兰溪邮政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兰溪人才网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6.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7.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分高为准,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8.公示和聘任: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任人选,经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

  六、聘用形式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按规定享受“五险”等社会保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用工合同。

  七、管理办法

  1.派遣期满,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续签派遣协议,未与被派遣单位书面续约的视同自动解约,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召回并按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公司随时召回解除派遣,被派遣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3.派遣期满不再续约或自动解除派遣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和派遣协议处理相关事项。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的按考生的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一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合格的予以聘用。

  兰溪邮政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