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通报教师晒节日礼物:责成退回鲜花等额费用
9月11日,河南省郸城县教育体育局就“教师晒节日礼物”发布情况说明,责成教师王某向学生家长退还鲜花等额费用。
近日,河南省郸城县某小学一教师在社交媒体“晒”礼物引发关注。该教师“晒”出的礼物为一束鲜花、一盒月饼、一箱饮料,并配文“当老师的好处就是处处被偏爱着,感谢王某某妈妈送来的教师节礼物。”
此举在网络上引发关注。郸城县教育体育局就此事发布的情况说明称,经核实,鲜花系学生家长赠送给郸城县宁平镇才英小学教师王某的教师节礼物,有关物品是学校发放的中秋节慰问品。“情况说明”还称,已对涉事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学生家长退还鲜花等额费用。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