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兰政告〔2022〕7号
为切实增强市民的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2年9月18日10∶00~10∶23。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信号;10∶10~10∶13为空袭警报信号;10∶20~10∶23为解除警报信号。
二、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一切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组织疏散掩蔽演练。
特此公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