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9日 

第05版:警界

兰溪公安“河道警长”护好一城清水

通讯员 胡含笑 记者 陈志恒

兰溪自古有“三江之汇、六水之腰、七省通衢”之称,境内支流及江、河、湖、塘数量众多。近年来,兰溪市公安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不断推进“河道警长制”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持续护航“五水共治”,推动河湖“长治久清”。

49名河道警长来护水

“爱护河湖生态,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注意生活垃圾和污水不要倒入河道……”近日,兰溪市公安局黄店派出所副教导员杜威前往辖区甘溪村流域进行水域巡查,向村民宣传生态保护知识。除了黄店派出所副教导员外,杜威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他是甘溪的河道警长。

在兰溪,像杜威一样的河道警长一共有49名。为全面巩固“五水共治”成效,兰溪市公安局根据全市河流现状和区域分布,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分级设置了49名河道警长,其中跨区域河道的河道警长主要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其他乡镇(街道)级河道警长则主要由各辖区派出所领导担任。

公安机关的融入,让治水工作如虎添翼。“河道警长不仅协助河长开展河道治理工作,而且还是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的第一责任人。”该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姜晓明介绍,河道警长的职责还包括依法维护治水工作现场秩序,开展责任水域周边区域及村居的日常巡查及宣传涉水法律法规知识等,全面做好“管水、护水、治水”工作。

此外,为确保河道警长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市公安局还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杠杆作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等方式,强化对“河道警长制”运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同时,实行“河道警长负主责,治安部门、社区民警负次责”的联动问责制,将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岗、逐项落实到人。

依法从严打击涉水违法犯罪

水是生命之源,若水源环境遭受破坏,将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近年来,兰溪市公安局持续深化“河道警长制”,充分发挥河道警长依法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环境安全和水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能作用,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破坏水域生态平衡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梅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梅溪水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河段有两人形迹可疑,疑似在电鱼。民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方某抓获。经审讯,两人在明知电鱼是违法行为且梅溪水域全年禁渔的前提下仍实施非法捕捞。

据刘某供述,当晚8时许,两人为满足口腹之欲,在晚饭后约好一起偷偷携带电鱼工具来到梅溪进行非法捕捞。其中,方某利用电鱼工具下水电鱼,刘某则帮助打手电筒照明,至被民警抓获时,两人共非法获得小鲫鱼、泥鳅、黄刺鱼等各类渔获10余条。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方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起诉。

从被动处置变主动发现,兰溪市公安局要求河道警长们经常性开展河道河段巡查,充分了解掌握负责河段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加强生活污水和企业污水排放监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执法。全面强化涉水违法犯罪打击查处、涉水纠纷调处等,对涉水警情和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水违法犯罪案件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人。

警民携手共治共享

“你好,110吗?我刚刚看到有人好像要电鱼。”9月13日晚,兰溪市公安局黄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正带着工具准备前往溪边电鱼。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正要实施电鱼的解某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他们劝离。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是近些年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的一个缩影。

“河道警长既是相应河道护河治水的责任人,也是宣传责任人。”近年来,兰溪市公安局采用多种方式全面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河道警长在巡逻走访时积极向村民开展宣传,引导自觉爱护水域环境,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河道保护工作。

针对各河道流经区域主要为农村区域,而村中老年人保护水资源的意识相对不足的现状,市公安局有针对性地设计好宣传内容,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加强老年群体保护水域环境的意识。此外,还充分利用警务公开栏、河道公示牌等公布河道警长姓名、职责和举报电话,确保群众发现违法线索后能第一时间反映到位。若有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公示牌信息,确保群众能找到人、找对人。

群众的支持,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今年,市公安局累计收到群众关于电鱼举报线索62条,对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起到了有力作用。市公安局支持市民群众积极踊跃提供线索,警民携手共同保护一城清水,共享美好自然。

“兰溪公安始终坚持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当好绿水青山的忠诚卫士。”兰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焕进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凝聚合力,深化巡查防范,依法严厉打击,推动水域平安建设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