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身份证申领、车检、新交通标志……
10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私家车车检周期有调整、道路交通标志“上新”、电子烟监管全面施行……10月起,一批新规即将落地,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起来关注一下。
多地启动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
10月1日起,全国多个省市将逐步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今年年底前,在试点地区实现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在现居住地就近办理。
2021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在京津冀、长三角、闽赣、粤湘、川渝黔等区域内开展这项试点工作。上述各试点地区在本地确定一个城市作为试点单位,与试点片区内其他试点单位开展区域内“跨省通办”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私家车、摩托车车检周期有调整
自10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
水果味电子烟被禁止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道路交通标志“上新”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动物诊所”“动物医院”名称不能随意用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了动物诊疗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动物诊疗活动范围。针对三种类型的动物诊疗机构,即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分类设置了许可条件。动物诊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不得使用“动物诊所”或者“动物医院”名称。明确建立健全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推行许可网上办理,优化办事流程;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增加了互联网诊疗活动、学生实习和实践教学活动相关规定。
据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