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 集中征缴正在进行中!
根据《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金华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2〕6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金税发〔2022〕97号)等文件规定,兰溪市2023年度“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一、缴费对象
兰溪市城镇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金惠保”:每份100元,个人最多可选缴3份。
注:在兰溪市范围内就读高中(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初中和小学的在校学生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含3份“金惠保”保费。
三、缴费时间
缴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20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金惠保”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农商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五、缴费
“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帮他人变更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农商银行网点、政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办理。
六、待遇标准
七、特别提醒
(1)2023年集中征缴期内,“金惠保”的参保、查询业务,请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农商银行网点(丰收驿站)办理,政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只限办理新生儿参保业务。
(2)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缴纳“金惠保”的先行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予以抵扣,且仅限于支付缴纳本人2023年的“金惠保”保费。
(3)上年度未参加“金惠保”的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按选缴一份从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扣缴。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