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31日 

第02版:要闻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现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情况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市财政同级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政府2022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1+n)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情况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1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编制情况报告。

二、专题询问及执法检查

1.开展城市停车场建设及运维管理情况、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情况专题询问。

2.对《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三、评议工作和重大事项决定

1.对市发改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金融办、医保局进行部门工作评议;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2.修订《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四、主任会议议题及代表视察活动

1.听取市政府关于兰江流域数字孪生应用系统运行、科创平台建设、招大引强项目落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医保基金运行、打击和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美食产业发展、古城保护和开发等工作的汇报。

2.组织代表对宗教场所和团体规范化建设、市公安局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地标共富”试点、水库除险加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视察。

五、调研课题

开展“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现代物流(快递)业发展、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现代社区“一老一小”优质服务共享、深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国企改革推进、工业水电汽(气)要素保障、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等课题调研。

六、其他工作

开展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举办人大干部读书会;开展人大助推三个“一号工程”系列行动;组织开展“千名代表听百庭”活动;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金法督、金司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等人大数字化应用及省人大生态环境监督系统的迭代工作;开展基层单元“精品站”建设;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做好在建重点综合交通项目全程督查;开展好金华人大代表兰溪中心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