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广场舞向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发展
兰溪成立广场舞自治联盟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7月28日,兰溪市广场舞自治联盟正式成立,向首批10家联盟试点单位受牌。
广场舞是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和健身活动。每当旭日初升或夜幕降临,不少市民会伴随着欢快的音乐翩翩起舞,既锻炼了身体,也丰富了业余生活,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但广场舞带来的“噪音”问题,也备受诟病,成为兰溪市民广泛关注和亟须解决的问题。
今年以来,兰溪高度重视广场舞规范化管理,成立由兰溪市文广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兰溪分局、兰江街道、云山街道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市广场舞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对主城区广场舞规模以上队伍实施规范化管理,并建立会商机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广场舞健康、文明、有序开展,营造安静、和谐、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此次成立广场舞自治管理联盟,对广场舞活动进行自主规范管理,是广场舞文化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基层自治的大胆创新。前期,市文广旅游体育局通过摸排,选择了10个20人以上规模广场舞团队作为试点单位,让他们通过互相监督、自治管理,促进广场舞群体活动有序发展、健康运行。
“我们对跳广场舞是有内部规范的。”兰溪茉莉花舞蹈队是此次获得授牌的单位之一,领队解玉琴表示,近年来,团队从十几个成员拓展至百人,离不开高度的自律,“我们对音量和时间的控制做得很好,绝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接下来,也将通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传解读文明健康和谐的广场舞健身方式,以个人带动家庭和周围的亲朋好友,形成良好的文明道德新风尚。”
市文化馆馆长方芳认为,自治联盟的成立,不仅能规范广场舞的队伍与市场,还能科学地指导大家进行健身活动,从而积极地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序地开展文化生活。同时,也让广场舞爱好者找到属于自己的组织。“接下来,市文化馆将积极发挥群众文化主阵地作用,为广场舞团队提供免费开放的文化阵地、文体干部的专业指导,以及丰富的各类活动,推动广场舞向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发展。”方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