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力度
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未履行,物业“领”回五千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一小区物业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领”回了5000元罚单。
9月中旬,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位于上园路的上园一品小区巡查时,发现该小区分类垃圾桶周边散落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桶内混杂着使用过的塑料袋和旧衣物,都满了出来,而有害垃圾桶上放着不锈钢脸盆和硬质绳等可回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严重不符。
“不好意思,我们人手不太多,把重心放在清洁、维护好垃圾桶上了。以后,我们会建立垃圾分类点查看记录表,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于屡教不改的业主,上门面对面宣传,把垃圾分类做好,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该小区物业有关负责人说。
在调查谈话中,执法人员得知,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负责人吴某是浙江万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的,因管理人员缺位,导致未对业主做好生活垃圾投放监督引导工作。
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吴某限期整改,同时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坚持“教育劝导为主,惩戒处罚并举”的原则,继续加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整治工作力度,压实小区物业落实责任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分类的积极践行者,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