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23年度省级“污水零直排区”镇(街道)建设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行)》要求,经兰江街道办事处、云山街道办事处、梅江镇人民政府、横溪镇人民政府申请,兰溪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兰江街道、云山街道、梅江镇、横溪镇省级“污水零直排区”镇(街道)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认定为合格,予以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2月19日。
二、反映问题主要内容:
兰江街道、云山街道、梅江镇、横溪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问题。
三、联系方式:
省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71-28059377
市治水办监督举报电话:0579-88881705
兰溪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