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1日 

第03版:民生

衣服小了想换尺码,商家称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市场监管部门:这样的声明不合理不合法

记者 鲍 莉 通讯员 申 霜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兰江市场监管所接到市民投诉,称自己在某童装专柜给小孩买了一条裙子,回家试穿后发现裙子太小,3天后拿回店内更换尺码,但店内已经没有同款合适的尺码,商家建议蒋女士更换其他款式,但只能换当季的冬款。商家还表示,特价商品本来是不退不换的。对此,蒋女士表示不认可,向兰江市场监管所寻求帮助。

“清仓特价,不退不换!”“打折处理,不退不换!”兰江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对此类声明可谓司空见惯,但实际上,这样的声明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首先,商家需要区分清楚特价商品和处理品。特价商品是指商家为了促销而打折销售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产品;处理商品则是指那些因产品本身存在质量或者其他问题而滞销的商品。

商家在出售处理商品时,若有明确告诉消费者该商品存在质量瑕疵而进行特价处理,消费者在知情后仍购买,则商家可以不退不换。而特价商品仍然享有包退换、包维修的权益。其次,《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公平的声明或告示,其内容无效,即商家无法免责。

兰江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给商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商家删除此类免责条款。同时,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表示蒋女士可以到店更换任意款式的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