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一施工单位收到万元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一施工单位在其负责施工的项目中,因未覆盖裸露土方以及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收到了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万元罚单。
此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收到市建设局移送的案件,显示某公司在兰溪经济开发区某新能源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裸露土方未覆盖,导致尘土弥漫的现象。案件受理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立即展开调查。
在现场勘验时,执法队员发现工地内有一处未覆盖的裸露土方,因运输车辆来回穿梭及工程机械频繁运行,土方表层的尘土随着风力、人力不断地向四周弥漫,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经测量,该处裸露土方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体积400立方米。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施工方负责人进行整改。
“扬尘中含有大量的颗粒物、微生物等,可能影响周边的环境质量,应采取措施避免扬尘污染。”执法队员耐心进行了普法。施工方负责人也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立即整改。
鉴于堆放的未遮盖土方量在500立方米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