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4日 

第03版:民生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直播带货要“守规矩”

记者 徐正达 通讯员 姚苏洋 汤 悦

导报讯 “我知道发布医疗广告需要经过审查,并且发布的内容不能超过审查内容,我们平时的户外广告也都是按照规定发布的,没有考虑到直播间和短视频也属于广告。”近日,兰溪某医疗机构涉嫌通过网络直播及短视频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被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医疗机构涉嫌通过网络直播及短视频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根据举报线索,该局立刻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医疗机构在其通过企业认证的抖音号进行过直播互动,并在其账号上使用短视频发布广告。这些短视频以吸引眼球的构思、剧情来介绍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同时视频下方有相应医疗服务的购买链接。

据悉,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和收集,并依法立案调查。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通过购物平台进行网络购物,甚至通过直播带货、视频带货等渠道消费购物。”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这些购物方式让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直观地展示在消费者面前,但是在直播带货或发布视频时也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假冒仿冒、虚标价格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各方主体应当诚实守信,自觉树立诚信经营价值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其中,利用直播间或短视频推销产品和服务的行为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