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7日 

第07版:万象

公 告

兰溪市梅江镇墩头村、龙门村、密溪村和密溪岩村3个乡村振兴产业配套地块详细规划,位于梅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规划范围面积约为6267.3平方米。根据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内:

A-01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用地面积为2811.6平方米,位于梅江镇密溪岩村和密溪村,地块东至马墩线,南至万罗山村,西至旱地,北至里店村;

A-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为1312.5平方米,位于梅江镇墩头村,地块东至其他园地,南至宅口村,西至其他园地,北至其他园地;

A-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为1225.5平方米,位于梅江镇墩头村,东至宅口村,南至农村宅基地,西至农村宅基地,北至其他园地;

A-0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为917.7平方米,位于梅江镇龙门村,东至水田,南至横山塘村,西至竹林地,北至竹林地。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三十天,自2024年9月27日至10月26日。对该规划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证明利害关系材料向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79-88570001(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

(兰溪市梅江镇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579-88825317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处)

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