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 

第03版:民生

兰溪92岁老党员捐献遗体,做出一生最后的贡献

“我要把一切都回报给人民,回报给社会”

记者 徐正达

“父亲很早的时候就跟我说起过,百年后打算把遗体和眼组织捐献给国家,后事一切从简。他希望给其他人送去光明,也能为社会做出最后一份贡献。”昨天,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滨江社区,说起临终前反复交代“捐献遗体和眼组织”的父亲姜纪钦,姜军强忍心中悲痛,哽咽着说“会将父亲的这份爱与责任传递下去”。

10月11日20时36分,中国共产党党员、兰溪市建设局离休干部姜纪钦,因病医治无效离世,享年92岁。家人遵其遗愿,捐献出他的遗体和眼组织,用于医学教学科研和治病救人。

姜纪钦于1932年5月出生,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71年9月入党,先后在兰溪县敌后武工队、县大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7兵团22军65师任战士、司机、副班长,曾参加过渡江战役、解放舟山群岛战役、解放一江山岛战役,四次荣立三等功。1992年离休后,姜纪钦本应过着悠闲的离休生活,但他却把他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

“我父亲生前经常说,自己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要感谢党和国家。做人不能忘本,要多回馈社会。”姜军告诉记者,他父亲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据了解,多年来,姜纪钦省吃俭用,乐于助学助贫,先后资助特困户、贫困生80多人次,共计14.4万余元。从2008年开始,每逢地质灾害,姜纪钦都会向组织交纳一份特殊党费。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他交纳了5000元党费,成为那一年兰溪全市第一个为抗震救灾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之后的每一年,他都会上交一笔特殊党费,一直到离世。

2013年,当时已81岁的姜纪钦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向市红十字会郑重递交遗体捐献申请书,志愿捐献自己的遗体和眼组织,为社会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当时,我们家里人都不是很理解。后来,我在父亲平时生活的点滴中慢慢领悟了。”姜军表示,他父亲之所以坚持捐献遗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的生命和生活都是党给的,我要把一切都回报给人民,回报给社会”。

原来,姜军小时候经常听父亲讲以前的故事。年少时,姜纪钦的父母便相继去世,家中兄弟姐妹又多,为了生计,他只能到地主家中打长工,地主却克扣了他三年的工钱。

1949年5月14日,年仅17岁的姜纪钦偷偷逃出地主家,加入了中共地下党兰溪县武装工作队。懵懂的姜纪钦当时只是想着逃离被压迫的日子,没想到武工队队长听说他的遭遇后,立马带着他到地主家拿回了被拖欠了三年的工钱。这令姜纪钦感动不已,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那时,他便坚信,唯有共产党的队伍才能带领中国人民改变被欺负、被压迫的命运。

“后来,在入伍登记表上,我父亲就将自己的出生日期改成了参军日期.他说,这是因为党和部队为他带来了新生。”姜军说,亲历了旧社会的动荡和战争,又见证了新中国的改革和发展,祖国的平安和稳定在父亲姜纪钦的心中始终高于生命、大于一切,父亲常说,在入党的那一刻,就决定要为党的事业奉献终生。因此,他将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了党和国家。

为完成父亲的遗愿,姜军第一时间与市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将他的遗体和眼组织捐献给浙江大学医学院。“在生命的最后,姜纪钦老人用最朴实的行动诠释了一名老党员无私奉献的情怀,让生命之光得以延续。”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徐卫华表示,截至目前,兰溪累计有3000多人通过志愿登记,表达身故后捐献器官和遗体(组织)的意愿。从登记情况来看,志愿者的年龄趋向年轻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参与到器官遗体捐献事业中,用大爱延续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