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决议
(2024年10月18日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金华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兰溪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高新区等片区开发”的决策部署,凝聚全市人民意志,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为推动“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再创辉煌提供更强支撑,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广泛凝聚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思想共识
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是积极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实现都市区共建、金兰同城化发展的具体实践,是深度链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坚定不移构建“1+4+X”主导产业体系,一以贯之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重要实现途径,对兰溪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迭代深化破题方法、实战打法、变革章法,更加注重产业集群打造,更加注重城市能级提升,更加注重各类要素保障,突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着力以产城融合发展将高新区的潜能变量转化为现代化县域先行的动能增量,持续推动兰溪高质量发展,丰富中国式现代化兰溪实践。
二、精准把握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
以立体式片区开发为导向,锚定“港”“廊”“链”主战场,强化产业规划引领,着力打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组合拳”,加快形成链条健全、辐射性强、带动性大的产业高地。以科技创新改革为导向,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向高新区集聚,实现高新区提级增效、赋能经济发展。以城市能级提升为导向,健全高新区交通路网,提升品质民生承载力,着力实现片区功能更加优质、城市配套更加完善。抓实抓细资金保障,持续优化政府与高新区结算体制,把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作为优先保障领域,设立“资金池”。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专项用于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全面增强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责任担当
要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自觉将党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期盼,通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紧盯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专项审议、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方式,强化跟踪监督,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实践效能。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强化政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引导带动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工作中。市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体制机制保障,落实落地促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各项有效举措。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万众一心加快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