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工作了一天 企业收到两千五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上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一起涉嫌违法使用童工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上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人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三中队在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辖区某公司存在违法使用童工的情况。
据调查,案发时,这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在该公司工作了一天。“刚好公司最近缺人,他的父亲说他可以过来干活,我们就雇佣他了,但是不知对方是未成年人。如果知道,我们肯定不会招他的。”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道。
执法队员向涉事企业进行了普法宣传,重点解读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相关内容进,并说明了非法使用童工、未成年工的危害,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据了解,涉事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相关规定,上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涉事企业作出了罚款2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