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第03版:民生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最高补贴500元

兰溪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记者 成 超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商务局了解到,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正在进行中。活动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据了解,具体要求为:报废注销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登记上牌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将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销售单位进行报废时,需持有旧车行驶证(如果有牌照,需一并提供),由销售单位核验后收取旧车并出具凭证;个人消费者需在今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销售单位处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办理新电动自行车牌照(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日期以购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本次补贴标准按新车购买价的2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补贴采用门店消费立减的方式,补贴资金由销售单位先行垫付。值得注意的是,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享受补贴的新电动自行车出现退货时,消费者自行支付的款项将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含补贴资金;销售企业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已拨付的相应补贴资金需原路退还。

目前,参加商户正在持续更新中。第一批参加补贴的销售商家分别是位于诸葛镇双牌村的向娟电动车车行、女埠街道上街村的高升电动自行车车行、诸葛镇邮电所旁的小华电动车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