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管理 闭环处置
兰溪73处在建工地100%纳入建筑垃圾“监管一件事”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今年以来,兰溪推行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一件事”,探索形成注重源头管理、强化执法保障、健全消纳体系,疏堵结合闭环处置的执法监管“一件事”链条。
建筑垃圾监管处置“一件事”是兰溪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破解“多头管、无人管、三不管”。据悉,截至目前,73处在建工地100%纳入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114万立方米;新增消纳场所2处,周转处置建筑垃圾能力40万立方米,生产新型材料近40.5万立方米。
审管衔接强化源头管理。兰溪实现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动态管理,全市14家渣土运输企业,231辆运输车辆,71家在建工地信息全面掌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等环节加强协同,实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100%备案。各部门联合常态组织渣土运输企业、施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对辖区工地逐一走访宣传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3次165人次参加,上门开展宣传教育17次,分发宣传资料3000份。
部门协同强化监管执法。兰溪出台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治理联合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4项,各部门常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属地管理。今年以来,组织跨县市渣土倾倒等联合执法16次,乡镇(街道)发现查处建筑垃圾违法处置案件52起。依托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等系统平台,实现对全市在建工地的渣土产生量、渣土消纳去向、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具体信息梳理建档录入系统。全面推广电子联单,实现渣土运输处置闭环监管。今年以来,全市31家工地共完成电子联单运输34680单次。充分运用卫星定位系统、“智慧城管”等数字化手段,开展建筑垃圾精准执法行动185次,办理相关案件119起处罚金额110余万元。
疏堵结合畅通末端处置。兰溪建立了全市工程渣土统一申请、统一调度、统一消纳、统一平衡的工作机制,实现工程渣土的产生、收集、运输、消纳的全过程管理。在城乡合理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7处,对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处置进行统一管理。近3年,全市32个新建小区100%设置建筑垃圾暂存点,同时,环卫部门设立热线电话,为居民提供统一上门收集业务。加大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支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目前,全市共有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企业9家,处置建筑垃圾60.6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