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大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记者 吴金泓
导报讯 12月11日下午,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对接会,推动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工作落实生效。
兰溪市领导金建荣、龚建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将生态环境监督提级为生态文明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重要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加快推进美丽兰溪建设的现实需要。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推进这项改革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精准把握报告制度的内涵外延、目标要求、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地见效。要凝聚工作合力,相关部门单位要拧成一股绳,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重点,协同发力,系统推进,凝聚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