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取用水量计划的通知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各取用水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浙水保〔2016〕3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取用水户近三年取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结合取用水户2025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量书面反馈意见,决定对兰溪市水亭畲族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自来水厂等36家自备水取水户、兰溪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570家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等33家农业取水户和兰溪市城头水库管理处等27家水力发电取水户2025年度取用水量计划予以下达。
各取用水户要节约用水,严格控制在批准的2025年度取用水量计划范围内取用水。
附件:1.兰溪市2025年度自备水取水户取水量计划
2.兰溪市2025年度非居民生活用水量计划
3.兰溪市2025年度农业取水户取水量计划
4.兰溪市2025年度水力发电取水量计划
兰溪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