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宰杀销售活禽 执法人员立即叫停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当街活宰鸡鸭图新鲜,可这会让环境不“新鲜”。近日,有人在兰溪老城区枣树路当街宰杀活鸡,搞得污物血水漫街,异味扑鼻,最终收到了兰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
当天,云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枣树路一处人行道上围满了人。走近一看,发现一位男子正当场宰杀几只活鸡,引得不少路人侧目,围观群众中还有人不时询价。
然而,现场的卫生状况却不容乐观,鸡血四处飞溅、鸡毛散落一地,内脏也随意丢弃在一旁,站在一旁能闻到刺鼻的气味。据周边商户介绍,这名男子已多次在这里当街宰杀活鸡,他们也曾上前劝阻,未果。看到眼前的景象,执法队员当即进行制止,并向该男子耐心解释相关城市管理规定。
据悉,根据《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城市人行道属于公共区域,严禁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屠宰家禽家畜。考虑到该男子年纪较大,执法队员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没有立刻进行处罚,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其说明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重要性。当事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执法队员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监督其当场清理现场,确保人行道恢复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