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5日 

第06版:文明城市 让生活更美好

文明小课堂

文明是一座城市幸福的底色。培育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养,既需要部门常态长效的精细化管理,也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是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文明办、创建办推出《文明小课堂》栏目,通过一个个身边案例学习,带您一起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本期案例】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队员巡查至枣树路时,发现一位上了年纪的摊贩正在宰杀贩卖活禽,鸡血、鸡毛等散落一地,散发着刺鼻的血腥味,周围还吸引了一些消费者驻足询价。 面对这样的场景,执法队员立即上前进行制止,并向摊贩耐心解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据悉,根据相关规定,城市人行道属于公共区域,严禁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屠宰家禽家畜。 考虑到这位摊贩年事已高,执法队员没有对其进行经济处罚,而是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批评教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其说明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重要性。在摊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执法队员按照执法程序,作出了恢复现场环境卫生的处罚,并与摊贩一起清理现场,恢复人行道的干净整洁。 执法队员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同时也会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等群体,会采用更加贴近生活、易于接受的方式,向他们普及城市管理法规知识,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法律链接】

《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三)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屠宰家禽家畜,加工肉类或者水产品;

《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