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小课堂
文明是一座城市幸福的底色。培育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养,既需要部门常态长效的精细化管理,也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是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文明办、创建办推出《文明小课堂》栏目,通过一个个身边案例学习,带您一起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本期案例】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一辆外地牌照的货车停在兰江大桥头的人行道上,且占用区域很大,几乎占满了整个人行道,严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
队员立即上前询问。据该车主称,他是从东北一路南下,到这边销售苹果的,没有营业执照。执法队员责令其立即停止在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勘察、取证,经测量,当事人占用区域长4.8米、宽2米,面积为9.6平方米。
经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作出了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