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来了两只鸟:一只身像老鹰,一只脸似猴子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张 迪
导报讯 “我在田间发现了一只老鹰模样的鸟儿,它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近日,一位村民捧着一只形似老鹰的鸟儿,向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
原来,这位村民在田间劳作时,远远看见一只鸟儿在地上挣扎,走近一看,竟像老鹰。他小心翼翼地用塑料桶将鸟儿装好,带到了派出所。民警接过这只神秘“访客”,迅速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经专家鉴定,这只鸟被确认为鸡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让鸡鹰不受惊吓,民警采取了临时保护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和观察,确认鸡鹰已恢复飞行能力后,将它带到附近的山林进行放生。
无独有偶。近日,梅江派出所也救助了一只“怪鸟”。当天,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捡到了一只“怪鸟”。民警一看,一只面似猴子、形似猫头鹰的鸟儿探出头来。它的喙锋利而钩曲,但由于左翼有轻微擦伤,这只鸟儿无法飞行。民警为它准备了水,并立即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经确认,这只“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随后,民警将它交给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
目前,受伤的猴面鹰在接受工作人员的精心照料,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会被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兰溪公安稳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守“兰”共富·护“江”安澜生态警务品牌,全面落实生态警长责任制。通过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积极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