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发布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政策
每亩最高补贴200元
记者 蒋宇欣
导报讯 昨天上午,兰溪市农业农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政策。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水稻机械化种植方案的通知》《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粮油生产补充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工作,兰溪结合本地水稻生产实际,制定了“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本次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为:在兰溪市区域内实施“早稻+连作晚稻”种植模式,并且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达到或超过50亩的水稻规模种植主体。补贴标准为:单季机插秧作业补贴100元/亩,两季作业补贴200元/亩。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补贴作业的插秧机,必须安装并绑定北斗作业监测终端。
申请主体需在每年3月10日前向农业和农村办公室(经济生态办公室)提交《兰溪市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主体申请表》,经过拟机插作业地所在行政村、乡镇(街道)农业和农村办公室(经济生态办公室)的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在9月30日前提交完整的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北斗作业数据、作业照片等。乡镇(街道)负责核验和公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农户需注意按时申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并配合核验工作。
为确保补贴申请的公平性和真实性,政策采取“北斗终端实时监测+人工核验”的双重核查机制。每季作业完成后,乡镇(街道)将核查面积并公示,农业农村局会组织抽查暗访。所有申报材料需经行政村、乡镇(街道)逐级审核,最终由农业农村局公示后兑付资金,确保流程透明、公正。
“这一政策旨在引导和激励更多农机服务主体采用机插作业技术,进一步推动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提升,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促进水稻生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沈文忠表示,下一步,兰溪将加强政策宣传与实施统筹,确保群众充分知晓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