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5日 

第04版:融媒号·社区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由本人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通过学校组织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审核,满足相关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含三年) ;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申请人需登录相关院校同等学力申硕线上学习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并在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学信网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上完成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同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2.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证件照片、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查的名单进行信息查询,可查询到录取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按入学须知办理相关缴费学习手续,与在校研究生同步进行课程学习。

四、培养方式

1.学习方式。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通过集中性或线上课程教学和平时学习指导相结合方式,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区域(行业)集中组织报名,达到开班规模可实施定制化培养(授课地点、授课方式、授课时间等),具体由区域行政部门或行业单位与学校协商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2.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在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的学员(以下简称在册学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在册学员自注册之日起,须在两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四年内若未按照相关院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3.学位论文工作。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 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证书授予

1.培养期内,规定课程合格、论文撰写答辩通过,且通过统考科目,由相关院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国家承认,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电子注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相关院校的规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就业、晋升、职称评定、积分入户、申请博士等方面和其他形式的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同等待遇。

2.培养期内,规定课程合格、统考未通过,由相关院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相关院校钢印、红印、校长印)。

六、学费标准

1.英语统考助学、校友服务费(自愿)3000元;

2.根据院校要求缴纳相应费用;

3.申请人因故提出终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终止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七、申请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