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法院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曹及登
导报讯 近日,兰溪法院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以“驰而不息”的执行力度,兑现“看得见”的执行成效。
2022年10月,王某逆向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王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后,王某并未支付赔偿款。执行阶段,承办人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王某财产状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王某又常年外出打工,与其始终无法取得联系,案件似乎逐渐走向终本结案。
一次偶然机会,承办人听说王某近期在家中,过几天又将出门务工。于是,承办人多次前往王某户籍地寻找其下落,终于在王某亲属家中找到本人。起初,面对法院的执行传唤,王某始终不肯配合,并以自己不识字为由抗拒执行。法院将王某强制传唤至执行局询问室,并对王某本人及家属进行训诫。王某及家属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高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支付8万元,本案顺利执结。
2022年1月,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洪某借款2万元,约定3个月内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2024年3月,洪某向兰溪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被告徐某归还本金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未履行法律约定的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随后,法院向徐某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材料,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报告财产且逾期未履行,承办人多次尝试都无法与徐某取得联系。后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承办人了解到徐某的工作单位及基本活动轨迹。今年4月23日,承办人联合申请执行人对徐某进行蹲点,最终在其工作单位找到被执行人。徐某一听到将面临司法拘留,当即承认欠款事实,并对拖欠行为表示歉意。随即徐某当场履行本金及利息合计2.2万元,本案执行完毕。
本次行动,共传唤被执行人39人,拘留1人,执毕案件11件,和解案件19件,执行到位资金63.5万元,扣押车辆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