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1日 

第03版:民生

兰溪公积金中心发出提醒

严防骗提骗贷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个别不法中介机构和人员利用网络和街头小广告等手段,自称“轻松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收取高额手续费,诱导缴存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昨天,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发出提醒,广大缴存人切勿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储金实行专款专用,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承担法律责任。凡宣称所谓“内部渠道”“专业代办通道”等内容的均为虚假宣传,缴存人切勿轻信各类收费代办提取公积金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财产损失。

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包括通过不正当手段,如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后果是什么?责令限期退回骗提骗贷资金;对逾期仍不退回的,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报送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或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惩戒措施,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征信系统及其他相关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哪些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新)电梯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遭遇突发事件或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离休、退休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国家、浙江省及市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兰溪分中心提示广大缴存人,要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切勿参与骗提骗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