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明兰溪杨梅“身份证”
记者 徐 填 通讯员 任 侃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建金高速兰溪服务区销售的杨梅未标注产地,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经现场核查,涉事摊位所售杨梅仅标有价格,确未标注产地信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农产品销售者负有如实告知产地等关键信息的义务。为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摊主整改,并进行普法教育,向其分发“产地价格标签”并指导规范填写。
近年来,随着兰溪杨梅产业蓬勃发展,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码,紧盯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通过专项整治、巡查、宣传等方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规范秩序,为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筑牢监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