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企业名称 企业
地址
存在隐患情况1金华市华盾摩托车用品有限公司 蕙兰路
20号
1.企业未对承租单位定期检查。
2.企业未与外包单位(电工、叉车作业、焊工)签订安全协议。
3.喷漆房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启用。
4.稀释剂新存放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
5.企业未明确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6.未开展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
2浙江斯帝罗兰鞋业有限公司 创业大道
125号
1.企业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1楼危化品仓库洗眼器水压不足,灭火器无检查记录卡,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负一层车间配电箱无警示标识,插座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4.负一层配电箱底部和三相四线底部堆放可燃物,负一层配电箱内电线走线不规范。
5.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