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5日 

第03版:民生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前公示

2026-开05号

浙江东锦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申请,因生产需要,对预处理车间和丙类仓库进行了设计变更,由原来的砖混结构改为轻钢结构并提升了丙类仓库高度。现要求重新审批6万吨/年胶粒热裂解深加工项目(橡胶制品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综合楼、控制室(丙类)、公用工程楼(丙类)、丙类仓库、预处理车间(丙类)、甲类车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女埠工业园B区,工程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9079.41m2,总建筑面积10960.59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12.82m2),总计容建筑面积18327.07m2。其中综合楼占地面积582.78m2,计容建筑面积1762.52m2,建筑规划高度13.300m,建筑消防高度11.850m,地上建筑层数三层;控制室占地面积149.82m2,计容建筑面积149.82m2,建筑规划高度6.600m,建筑消防高度5.950m,地上建筑层数一层;公用工程楼占地面积768.51m2,建筑面积1561.95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449.13m2,地下建筑面积112.82m2),建筑规划高度12.800m,建筑消防高度11.350m,地上建筑层数二层;丙类仓库占地面积1428.70m2,地上建筑面积1428.70m2,计容建筑面积2857.40m2,建筑规划高度14.200m,建筑消防高度13.330m,地上建筑层数一层;预处理车间占地面积2425.74m2,地上建筑面积2425.74m2,计容建筑面积4851.48m2,建筑规划高度14.200m,建筑消防高度13.450m,地上建筑层数一层;甲类车间占地面积3624.86m2,地上建筑面积3624.86m2,计容建筑面积7249.72m2,建筑规划高度17.700m,建筑消防高度16.630m,地上建筑层数一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5日至2月24日十天,公示地点为浙江东锦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兰江导报及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88929672(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详见:兰江导报、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现场公示:浙江东锦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