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兰溪信用指数 全省第7全国第25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潘逸丹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发改局了解到,2019年11月份,兰溪在“信用中国”全国375个参评县级市中排名第25位,列全省第7位、金华第2位。
近年来,兰溪以实施信用“531X”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拓展信用应用领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成立“信用兰溪”建设领导小组,发挥信用办综合协调作用,基本形成“发改归口管理、部门齐抓共促”的信用建设组织架构;信用成员单位从原先的33个扩充到54个,涵盖政府机构和重要公益性及涉及民生的企业;建立公共信用平台兰溪分平台,为推进信用工作的体系化、标准化、数字化,打破信息孤岛提供了重要保障;出台《兰溪市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为信用工作开展提供支撑性框架。
同时,兰溪信用评价、信用联合奖惩、信用综合监管等三大机制初步建立。创新试行信用等级评价,对在全市开展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机构进行信用打分,完成第一轮中介机构等级评价;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在兰溪落地和应用,先后出台相关实施办法,转发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43个,在政府采购、司法等43个领域开展联合惩戒,营造“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尝试形成信用监管闭环,加强“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四个环节管理,服务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失信黑名单信用综合监管,完善失信黑名单专栏,定期在信用兰溪网站曝光失信行为。
此外,兰溪还不断推动信用产品应用,积极研究“X”创新项目,开发和应用“信用贷”、“信义批”等守信激励产品,截至2019年11月底,累计为376家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6.66亿元,为4.1万人次发放信用贷款44.44亿元。同时,以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平台数据监测、推送和上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城市信用监测工作。
目前,兰溪已构建起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4个方面、20个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100%转换,率先在项目备案、防雷检测、节能评估审查、装修装饰、考试承诺、医患承诺等6个方面开展信用承诺,公示承诺书719份,公开信用风险提示8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