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3日 

第05版:民生

乱倒垃圾将会受何处罚

  兰溪市民赵女士来电咨询:最近一段时间,她所在的小区内有住户正在装修房子,偶尔会乱倒建筑垃圾。想了解一下,兰溪对私自乱倒装修垃圾的行为有没有相关的处罚规定?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可以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要处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