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翻倍”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
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唐玉廷 童丹青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获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兰溪及时落实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翻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悉,今年3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将阶段性标准提高1倍,补贴标准为170元/人,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金额109650元,惠及645人次。这也是今年以来兰溪连续3次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为失业职工提供强有力支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至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账户。如该账户已注销,请及时前往市就业处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