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1日 

第10版:理论

当好自然资源“守护人”

  记者 朱彦轩 摄

  ◎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 傅学农

  今年,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紧紧围绕“四大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自然资源供给侧改革,助推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努力实现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着力推进两个强化

  1.全面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坚持高点定位,做优城市顶层设计。围绕“金兰同城化”发展战略,结合地区实际,以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规划为目标,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推进“四大战略”提供有力的空间保障。

  坚持节约集约,谋划亩均倍增行动。不断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节地模式和技术手段,扎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力争利用3~5年时间实现亩产翻倍。

  坚持全域整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主抓手,重点抓好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全面提升占补平衡能力;着力推进香溪全域整治项目,力争将其打造为国家级示范项目。

  坚持双管齐下,积极争取用地指标。通过“增量”与“存量”相结合,力争全年用地指标不少于1000亩。

  2.全面强化资源保护能力

  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和耕地质量建设,确保全年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认真履行土地卫片执法监察,不断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

  提升矿山整治管理水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根据《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今年完成兰溪市所有废弃矿山治理工作。

  致力国土绿化美化。积极融入“大花园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优美标杆;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及时谋划全域创建,积极申创“森林城镇”等;实施“一村万树”、“一亩山万元钱”、珍贵彩色森林行动,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做好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渡工作;加强林木种苗相关行业指导和监管,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二、以创新思维为引领,扎实抓好两项改革

  1.一手抓队伍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所整合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基层原国土、规划、林业人员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基层阵地建设,切实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实现自然资源系统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平稳推进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和林业执法工作改革。按规定开展森林公安转编工作;充实林业执法队伍力量,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执法体制。

  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稳步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档、人员不缺位。

  2.一手抓业务办理流程改革

  一是项目落地审批监管全流程优化管理(含测绘放样复核)。创新服务理念,推行项目审批超前服务、全程协办、并联审核,进一步压缩时间,争取实现“拿地即开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发展驱动力。

  二是稳妥推进农民建房审批和监管制度改革。强化农民建房“一件事联审联办”系统应用,多部门并联审批,实现建房申请“一窗受理”,水电煤网、保险等多项业务“一网通办”。

  三是有序开展新《土地管理法》落地后各项涉改工作。重点抓好协助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宅基地改革和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征地程序、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等工作任务。

  三、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全面提升三项指数

  1.注重政务品牌建设,提升服务满意指数。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红利,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和办理环节,构建全链条式办事流程,打造服务最优审批窗口和兰溪不动产优质服务品牌。延伸服务触角,探索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基层新模式,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

  2.注重农民权益维护,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地对应”工作。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调整土地征收程序,优化征地审批权限。

  3.注重地灾预警防治,提升群众安全指数。认真组织开展台汛期梅汛期全市地灾隐患大排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动态监管和预警机制,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即查即治,全方位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大三个力度

  1.加大责任落实力度

  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构建由局党委主导、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局面。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基层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约谈制度,进行严肃追究,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定期通报。

  2.加大作风建设力度

  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通过集中学习、支部讨论等深入排查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形成组织上合编、事业上合心、工作上合力的良好氛围。组织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在遵守纪律、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的明查暗访。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激发内部转变作风的动力。

  3.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坚持把抓好理论学习作为一条根本要求贯穿始终,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注重从信访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对各种渠道反映党员干部的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教育、约谈和诫勉等途径及时提醒。对发现的各种违纪行为,坚持不留情面,坚决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推动问责常态化,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