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朱小爱民等同志 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四届 兰溪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0年7月29日政协第十四届兰溪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四届兰溪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朱小爱民、应立忠、李皓、郎松青、童晓明、陈骅、卢纯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四届兰溪市委员会委员。
(2020年7月29日政协第十四届兰溪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四届兰溪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朱小爱民、应立忠、李皓、郎松青、童晓明、陈骅、卢纯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四届兰溪市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