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7日 

第03版:民生

店家喇叭扰民咋办

  兰溪市民胡女士来电咨询:她家楼下有服装店用大喇叭招揽顾客,声响太大扰民是否可以?怎么举报?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所以这样的行为不合法。胡女士可向城管热线反映,电话883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