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1日 

第03版:民生

缓刑期间又酒驾 撤销缓刑不留情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吴 霞

  导报讯 “你好,请出示下驾驶证、行驶证。”连日来,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力开展酒驾集中统一整治行动。

  梅江中队交警在云山街道余江路异地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于是赶紧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量。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于是,交警将其带至兰溪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询问中得知,该驾驶员姓盛,当天以伴郎身份参加了同学婚礼,婚礼上喝了酒,却不以为意,婚礼结束后依然驾车回家。

  原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但之后的调查却让交警意想不到:原来,盛某在2019年7月曾因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期至2021年1月15日。

  “还有五天缓刑期就过了,你这是非要进去不可啊!”交警表示,由于他在缓刑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最终,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盛某将面临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