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烧草木灰 烧着一亩地罚了2000元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唐 宁
导报讯 露天焚烧秸秆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还极易引发火灾。1月19日下午12时40分,兰溪市蓝天办通过高空监控平台发现,位于城南驾校东侧的一处荒地浓烟滚滚,疑似有荒草、秸秆燃烧。兰江街道、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以及消防队员立即赶至现场,及时扑灭火情。
经询问,当事人吴大伯在这片地上开荒种菜,当天下午本想把地里的秸秆烧成草木灰用来施肥,没想到当时风势较大,火苗一下子就把周边的秸秆和荒草都烧了起来。当消防队员将火扑灭后,已有一亩多地被烧毁,万幸的是,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根据事发情况,告诉吴大伯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依据该法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将对他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