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5日 

第08版:健康兰溪

兰溪调整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记者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从本月开始,兰溪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全市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限为17880元,下限为358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80元、不高于1788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9%,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322.20元。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本次调整医保缴费基数,企业无需再次申报,自动从人社部门共享获取,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低于3580元的按3580元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参照企业调整。部分养老保险不在兰溪缴纳的省属企业需通过法人证书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登入后点击“单位申报”模块中的“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或“批量缴费基数申报”进行申报。

  其他无法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的单位,请携U盘到兰溪市医保经办窗口拷取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如实申报后,将申报名单电子文档U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A4纸一式二份),于2月25日前报回原拷盘处。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1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基数改为每年1月调整,其它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仍每年7月调整。请各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申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报前由职工签字确认,确认资料由单位留存备查。兰溪市医保经办窗口地址: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振兴路500号)二楼医保77-80号窗口,咨询电话881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