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1日 

第01版:头版

文明,应成为一种生活态度

  ■ 本报评论员

  文明,是现代城市的底色。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兰溪深入开展。经过一段时期的持续推进,兰溪的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市民素质等都有了较大的改观和提升,但仍存在着不少短板和弱项。这当中,人的问题首当其冲。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提高基础设施、自然环境、公共服务等“外在颜值”,更要提升市民素质、文明风尚、精神状态等“内在气质”。只有“内外兼修”,方能擦亮城市文明的本真。

  客观讲,经过近年来的省文明城市、省文明市和今年来的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的文明创建,兰溪的“外在颜值”和“内在气质”都有了很大的提升,环境更整洁了,设施更完善了,城市更靓丽了,市民更文明了,社会更和谐了。但是,诸如偷倒垃圾、垃圾不分类、斑马线前不礼让、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绿化带违停等这样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归根结底,是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还不够,人的文明素养还有待提升,文明还没有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

  城市的核心是人,创建的关键也是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务必要在解决人的问题上下功夫,尤其是解决不积极参与、不善于监督、不主动落实等问题。

  创建,不该“剃头挑子一头热”。有一句话叫“政府在干、群众在看”,大致意思是说,有些工作政府在全力推动,但本应是参与主体且是受益主体的群众,却站在一旁看热闹。这样的角色错位,这样的现象,在当前的创建工作中也一定程度存在。其实,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民谋福祉,让大家共享文明成果。因此,每一个人都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我”“创建惠我”的思想和理念,增强创建的主人翁意识,主动融入、积极投身创建工作。

  创建,不可“莫管他人瓦上霜”。创建过程中,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就是“我做好自己就行了,至于你有没有做好,不关我的事”。事实上,创建不是孤立的个体行为,而是有机的整体提升,我们不仅要“自扫门前雪”,也要“管他人瓦上霜”,尤其是对那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陋习和积弊,必须勇敢地指出来、纠正过来。比如,对生活中常见的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守秩序等不文明行为,非但不能熟视无睹、高高挂起,还要“红红脸出出汗”,敢于揭短、勇于纠偏。

  创建,不能“光是打雷不下雨”。我们常说,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做任何事情,光靠喊喊口号是没用的,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创建更是如此,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更不能“干打雷不下雨”。我们要认真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任务、指标、要求,抓住关键与细节,把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精。特别是要戴上“显微镜”,盯住那些容易忽略的暗处死角,聚焦那些不起眼的细微之处,保持“绣花”的定力和耐力,精准发力,彻底清除。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文明的接力。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主动投身文明实践,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监督者,让文明成为每一个人的一种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