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5日 

第03版:民生

“不年检的”“不活动的”“失联的”重点整治

兰溪专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

  记者 徐正达

  导报讯 记者从兰溪市民政局获悉,从8月20日至12月31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从该局发布的《兰溪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了解到,本次整治的对象为: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认为应当纳入整治的社会组织。

  “主要整治措施包括: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市本地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在“四大战略”推进及市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全市670余家社会组织中还存在一部分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影响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结合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对所辖社会组织进行梳理分析,确定此次专项行动中需整治的社会组织名单,并进一步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时限。”该负责人表示,名单确定后,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其中,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

  “同时,我们会做好总结工作,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该负责人说,通过专项行动,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彰显兰溪特色的共同富裕县域样板增添强劲社会组织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