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兰溪一运输单位收万元罚单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建筑垃圾需经审批备案后运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要求规范处置,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私自处置。近日,兰溪某运输单位就因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收到了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万元罚单。
12月初,兰江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市区朝晖路时发现,位于该路段的某工地内不断有车子开出,车上装着满满的渣土。执法队员当即联系上运输单位,并开展调查。据运输单位负责人王某称,该工地最近才开工,而自己的车队也是当天早上才开始清运。
然而,当执法队员询问其是否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许可证》时,王某却支支吾吾表示相关许可还在审批中。王某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兰江中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不论是运输、综合利用还是回填,相关单位都应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取得处置核准后,方可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