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9日 

第03版:民生

图方便“占绿”“毁绿” 一车主受行政处罚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芳菲四月,草木萌发。然而,有个别车主为了贪图一时方便,将车辆停在城市公共绿地上。这种“占绿”“毁绿”的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形象,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至滨江路时,发现有一辆灰色轿车整个车身都停放在绿地内,绿地边缘已经快被“薅秃”,露出黄色的泥土,与周边绿草如茵的景象格格不入。

执法队员走近一看,发现车内并没有驾驶员,于是对违停车辆下发了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我们是来中洲公园游玩的,想着停在这边又近还不用停车费,没想到这是违法的。”在接受调查时,当事人胡某对自己在绿地违停的行为表示懊悔。

执法队员对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3月份以来,兰溪共立案查处绿地违停案件8起,罚款2400元。接下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开展“绿地违停”专项整治行动,以集中整治促成常态化管理模式,对“占绿”“毁绿”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希望广大车主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