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文明新风 不忘社会责任
兰溪医保局:持续提升百姓幸福感
记者 成 超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前往兰江街道滨江社区,开展共建活动。作为滨江社区的结对共建单位,市医保局积极帮助社区推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他们每周六都会组织志愿者来社区开展环境整治等工作,同时向居民宣传医疗卫生等知识,给了我们很大帮助。”滨江社区工作人员章倩说。
市医保局成立于2019年1月,承担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及医疗救助等职责。服务对象包括全市55万余名基本医保参保人、4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136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近年来,该局不断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全力确保医保政策的落实,年医疗保险实时结算超600万人次。
2021年,市医保局在全省率先试行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方式改革。这项改革被推荐为“2023健康中国创新实践案例”,列为浙江省综合医改2023年度“十佳典型案例”和金华市第四批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最佳实践案例。2022年1月,正式实施急性后期住院费用付费办法(PDPM)。通过改革,兰溪本地医院住院均次费用从2019年的8734元下降到2023年的7005元。
近年来,市医保局在推动医保改革、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文明氛围,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加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与此同时,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学习,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单位内部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控烟行动、节水、节能等各项工作,强化文明风尚,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23年,该局荣获“兰溪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接下来,我们将在医保系统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积极推进医保领域增值化改革,全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流程,为全体参保人提供文明优质的医保服务,持续提升百姓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晓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