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9日 

第06版:创建

文明小课堂

文明是一座城市幸福的底色。培育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养,既需要部门常态长效的精细化管理,也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是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文明办、创建办推出《文明小课堂》栏目,通过一个个身边案例学习,带您一起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本期案例】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兰荫路某工地很少给人灰蒙蒙的感觉。

原来,该工地引入“除尘神器”雾炮机,以水雾喷洒实现快速高效的降尘功能,同时采用围防尘网、定期洒水清理沿街路面等降尘措施,切实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该工地通过精细化管理,用心让扬尘无处可“扬”的做法,值得点赞。需要提醒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对工地扬尘管控要求和处罚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温馨提醒】

天气炎热,尘土易飞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醒,各施工单位要时刻注意施工场地内的降尘措施,通过雾炮车、防尘网、围挡等,确保扬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